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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投诉呈现三大变化

1999-01-12 来源:生活时报 莫江兰 我有话说

本报讯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实施五周年来,消费者投诉也呈现出三个明显变化:

投诉数量剧增。今年全国各级消协受理投诉667000余件,比《消法》实施前一年的1993年翻了近一番,投诉解决率为96.6%,高出5.6个百分点;投诉范围扩大,新的投诉热点形成。1998年消费者投诉商品和服务的种类已超过40种,1993年只有20种。过去投诉主要集中在日用百货类、“三包”规定中的六种家电、家用机械、食品饮料、服务、皮鞋等方面,现在金银首饰、汽车、商品房等贵重大件商品,以及旅游、美容美发、装饰、医疗等社会服务类投诉明显增多。对邮电、金融、保险、电力、煤气等垄断行业的投诉逐渐成为新的投诉热点。中消协今年首次公开行使《消法》赋予的支持消费者起诉的职能,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支持消费者申请再审的书面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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